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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的补充说明

2019-08-17 14:34:40 6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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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的补充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报名过程中,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情形的,请报名人员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等待网上人工核验通过后网上缴费。报名期间无特殊情况报考人员不需要到现场办理。

二、报考人员根据提示上传相关的扫描件,该上传的扫描件仅用于确认报名者本人在线填写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不作为最终审核依据。对于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考后审核结果为准。

三、报考人员需按照规定履行承诺,保证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同时需由报考者本人签订承诺书,该承诺书需要在考后审核中现场提交。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填报虚假报考信息人员将依据承诺和相关规定处理。考后要依据应试人员的承诺进行审核。

四、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填写错误,需报考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在当次考试报名期间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所有因报考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请报考者认真核对本人信息。

五、报考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的人员,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上传已经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请点击“职称证书”上传。如以前没有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而报考“增报专业”,即使通过考试取得了增报专业资格证书也无法在平台上注册。

六、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报考简章中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乡企、非公内部使用等职称证明除外。

七、如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报个人信息时,在“允许报名专业”的菜单栏里无法找到与所学专业完全一致的专业名称,请选择“相近专业”。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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